公司通讯之安排
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
公司通讯指金隅集团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檔;(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金隅集团的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时载于金隅集团之网站及「披露易」网站。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金隅集团仅透过其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电子版本」),以代替印刷本,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发送公司通讯之印刷本。金隅集团不会向股东发送刊发公司通讯之通知。务请股东主动留意网站上所有未来公司通讯的登载情况,并自行阅览公司通讯。
若金隅集团刊发公司通讯是为寻求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股东权利或以股东身份作出选择(即属「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金隅集团将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为免生疑问,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不包括股东大会的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
为确保及时收到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金隅集团建议登记股东透过扫描金隅集团寄发之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之通知函随附之回条上打印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登记股东也可以签署回条并交回金隅集团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H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非登记股东而言,如有意根据上市规则向金隅集团收取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彼等应联络代其持有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统称「中介公司」),并向其中介公司提供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金隅集团没有在登记股东的回复中或从中介公司收到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直至H股股份过户处获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前,金隅集团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如登记股东欲︰
- 收取最近期刊发的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或
- 持续收取金隅集团日后刊发的公司通讯之印刷本(直至收取有关指示日起计一年);
登记股东可提交书面申请至H股股份过户处(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非登记股东亦可要求收取金隅集团刊发的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当在金隅集团之网站刊发公司通讯时,金隅集团将根据股东提出的要求(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寄发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若任何股东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电子方式阅览相关公司通讯时遇到困难,或欲收取印刷本,金隅集团在收到其要求后将立即向其免费发送印刷本。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于任何时候向H股股份过户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其收取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东对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以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正至下午6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H股股份过户处的查询热线 (852) 2862 8688查询。
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金隅集团于金隅集团之网站刊发公司通讯后,如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拟收取相关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或有别于其所选择的另一个语言版本,可向H股股份过户处提交书面申请(邮寄至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或电邮至BBMG.ecom@computershare.com.hk)。
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透过提交书面申请向H股股份过户处发出不少于七天的书面通知(邮寄至上述地址或电邮至BBMG.ecom@computershare.com.hk),更改选取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关更改要求适用于金隅集团下一次及日后刊发的公司通讯。
如股东要求收取金隅集团刊发日后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详情见上文「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有关要求将自收取指示日期起计一年内维持有效或直至该指示被撤销或取代(以较早者为准)。